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录播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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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柏庐高级中学录播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录播教室是利用微格教学手段来提高学生及教师的教学技能的专用教学场所,同时肩负着我校精品课程录播的重要职责。为切实发挥其作用,加强管理,特对录播教室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使用录播教室教学之前,各教师应至少提前一天与教技室管理人员联系,协商确定使用时间,以便由管理人员对录制者必要的培训指导,使其掌握教室使用流程、正确使用设备。未经过提前联系的教师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二、录播教室使用前,观摩教师、上课教师和学生应在管理员的指导下有序进入录播教室,无关人员不得在录播教室逗留、围观。  

三、录播教室现场听课的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以保证音视频录制质量;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随意开关微格室电灯及窗帘;不得随意进入观摩室。  

四、教学中如果需要使用室内设备(如投影仪、计算机、实物展台、视频服务器等),必须在课前向管理人员提出,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使用设备。  

五、录播教室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和管理员联系。使用完毕经管理员检查后,上课教师方可离开教室。   

六、对不遵守操作规程,随意乱动设备,致使公物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七、爱护公物,严禁吸烟;零食、早点不得带入教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保持教室整洁。  

八、为保证学校优质课资源的建设,管理人员必须做好音视频文件的保存及归类、分项管理

2019年11月14日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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