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柏庐高级中学教科研绩效考核办法 (2)
昆山柏庐高级中学教科研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教师专业成长水平,促进教科研工作上台阶,保障科研工作“量”的持续增长和“质”的稳定提高,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依据《昆山柏庐高级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特制定本奖励条例。
二、奖励发放对象及范围
本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在本校工作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三、奖励发放种类
(一)基础考核
1.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为保证考核的准确性,各位教师应及时向教科处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由教科室验证。
2.本条块的考核实行逐项累加的方法,在职在岗的教师在教科研方面完成本条块规定的工作,即获得相应的奖金。
3.考核项目:
(1)工作满六年的教师每学期完成教育专题总结(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教育随笔、案例分析)一篇,交学校教科室,得200元;专题总结不能是工作总结、习题集、专题复习材料、教案、试卷。专题总结不得少于2000字。专题总结不能是此前已经考核过的专题总结。专题总结必须独立完成(如是合作,只计算第一作者的考核分)。工作五年以下(包括五年)的教师每学期完成教科室组织的培训要求的,得200元。本年度有论文发表(包括校刊)或有论文在昆山市级以上评比(教育部门组织的)中获奖的教师不需再交专题总结。
(2)参与学校的立项课题研究者(课题组成员、子课题负责人)每学期得100元。具体考核办法由课题研究领导小组确定。凡申报教科院或教科室个人课题,并完成结题的,凭结题证书,省级以上奖1000元,苏州市级600元,昆山市级200元,教育学会的按以上级别减半。
(3)获教育主管部门教科研先进个人的,省级以上2000元,苏州市级1000元,昆山市级500元,获各级教育学会的先进个人不予奖励。
(4)担任青年教师导师,每学期100元。
(二)科研能力考核
1.论文发表奖(每位教师教育教学论文奖总数限3篇,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算)。
(1)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2000字(含)以上论文奖励800元,在有正规国内及国际刊号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2000字(含)以上省级论文奖励600元。
(2)在苏州市级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000字(含)以上论文奖励400元。
(3)在昆山市级教育教学类刊物发表2000字(含)以上论文奖励200元。
(4)在校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元。在校刊学生版有学生习作发表的指导教师奖励50元。
(5)正式出版学术专著(①学术专著是指具有明确的、连续一贯的研究方向的“研究”性著作,而非“编”、“编著”、“主编”的复习资料、讲义类书籍。②不含学校组编或资助出版的专著),奖励2000元/每册。
注:
①内容一样的同一篇论文不重复奖励,按发表或获奖的最高级别奖励。
②论文、教案发表者需将出版物的封面、封底及目录以及相应的正文部分的复印件交教科室,由教科室汇同校长办公室登记认证。
2.论文获奖奖
(1)在江苏省新世纪园丁教育教学论文大赛、江苏省“五四杯”中学青年教师论文竞赛、江苏省中小学“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按以下规定给予奖励:
奖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000元 500元 200元
(2)由上级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如省、大市教科院教科室组织的论文竞赛,不包括教研室,教育学会学科分会、学科年会等组织的论文竞赛),经学校同意,由学校相关处室实施,经教科室备案的,按以下规定给予奖励:
奖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省级 500元 300元 100元
苏州市级 300元 100元 80元
昆山市级 100元 80元 50元
注:
①内容一样的同一篇文章不重复奖励,按获奖或发表的最高级别奖励。如在发放奖金后又获更高层次的奖励,则统计后补足差额。
②获将者需将获奖证书复印件交教科室,由教科室汇同校长办公室登记认证。
3.教案、课件等获奖或发表奖
经学校同意,由学校相关处室组织实施,经教科室备案的,在全国、省、大市、昆山市级获奖的教案或课件,按以下规定给予奖励。
奖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省级 300元 200元 100元
苏州市级 200元 100元 80元
昆山市级 100元 80元 50元
注:
①教案、课件获奖者需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交教科室,由教科室汇同校长办公室登记认证。
②内容一样的教案、课件获奖或发表不重复奖励,按最高级别奖励。
4.宣传奖:
(1)300字以上有关学校的通讯报道奖,国家级媒体上发表1000元/则,省级刊物上500元/则,苏州市级刊物上300元/则,昆山市级刊物上200元/则,校园微信平台及校园网50元/则。
(2)1500字以上反映学校教育教学上的经验介绍、交流材料,按全国级2000元/篇,省级1000元/篇,苏州市级500元/篇,昆山市级300元/篇给予奖励,若字数不足1500字按上述标准减半计发奖金。
5.学术讲座奖:
(1)教师外出作学术讲座的,国家级每次800元,省级每次600元,大市级每次300元,县市级每次100元。
(2)教师为本校教师作学术讲座或进行校本培训的,每次100元。
6.校本教材开发奖:
由校教科室提出拨发意见,校长室核发经费,校本教材开发主要分以下几个程序:(1)教材开发的申报与论证;(2)教材的编写与审定;(3)教材的出版与使用;(4)对教材的评价。
根据教材评定的等级核发教材编写组开发经费:A级每节教案50元;B级每节教案40元;C级每节教案30元。学校可根据学生选修人数适当提高或降低标准。
7.对符合昆山市教育局《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条件的教师,由学校教科室负责申报,由教育局进行奖励。
五、奖励办法
各项奖励由教科室汇总,每学期统计一次,然后提交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每年度发放一次。
昆山柏庐高级中学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