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柏庐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网站首页    科研之窗    课程建设    昆山柏庐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当前位置:

2017年6月15日

昆山柏庐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苏教基〔2005〕16号)、《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江苏省教育厅,2006年9月22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二、评价的基本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遵循“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做到“三个一切”——一

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不唯分数论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实现学生的和谐发展。

2、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注重对学生发展过程的评价,也注重对学生发展结果的评价。注重学生

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通过对学生发展过程的评价来促进学生不断反思,不断总结,不断提高。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强调评价方法的多样性,根据不同的评价内容采取相应的评价方法,遵循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遵循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由同伴互评、教师共

评和学校终评,避免评价的单一性、片面性和随意性,加强评价的全面性、客观性和针对性。

5、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

序、人员等,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做到全面、客观、科学。

三、评价工作机构与职责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 负责领导、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对整个评价过程实施监督指导。具体负责制定《启东市汇龙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工作方法和操作程序;具体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查处违规行为;并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2、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 长:各班班主任

组 员:所在班任课教师2名,学生互评小组成员,每小组成员6—8人。

职 责:每学期期末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等工作,并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评定。

四、评价内容与要求

(一)评价内容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加以细化,其具体要求如下:

1.道德品质。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尊老爱幼;尊敬老师,与同学友善相处;爱校、爱班、爱宿舍,爱家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不迟到,不早退,不说谎,不做违法乱纪的事;能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

2.公民素养。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民族自信心、自尊心和自豪感,具有为“中华之强盛而读书”的自强不息的信念;珍惜时间,学习勤奋刻苦;知错能改,勇于承担责任;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深入社区,热情服务。

3.学习能力。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在学习上有远大的理想,明确的目标,详细的计划,良好的习惯,科学的方法,开阔的视野,钻研的精神;能及时进行反思和小结;具有合作和探究意识,具有一定的合作和探究学习的能力。

4.交流与合作。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与同伴共同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能积极参与班级或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能积极争创星级宿舍,文明班级。

5.运动与健康。

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能认真参加两课两操三活动,不无故缺席;积极参加校运动会和其他各项体育活动;注意饮食卫生,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有规律。

6.审美与表现。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能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文学节、英语节等活动,在活动中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

(二)评价等第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1)学习能力A等的标准:

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2)运动与健康A等的标准:

A等学生必须获得《体育与健康》课程水平五必修的11个学分,学习评价成绩优秀,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六级水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优秀;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八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参加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的主力队员;其他。

(3)审美与表现A等的标准:

A等学生必须完成艺术课程的学习,修满6个学分(音乐、美术各3个学分),音乐或美术学科考核成绩为优秀,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 ;其他。

五、评价程序

我校综合素质评价按如下程序进行:

1、第一步学生自评。

学生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相关内容与

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

2、第二步同伴互评。

班主任把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小组一般为6—8人,确定一位同学为组长,负责召集小组评议。小组评议时先由被评议同学宣读“自我评价”小结,其他同学结合该同学平时表现展开讨论,由小组长执笔扼要撰写评价意见,并打好等第,最后评议小组同学签名。

3、第三步教师共评。

在学生自评、同伴互评的基础上,班主任组织任课教师代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教师评价组成员应本着“实是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衡量,激励发展,以评育人”的原则,认真考察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主动了解被评学生的情况,同时结合学生平时各方面的表现,评价时做到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最后完成《昆山柏庐高级中学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相应栏目。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4、第四步学校终评。

在教师共评的基础上,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作出最终评价,完成《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相应栏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结果记入《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高中阶段各学期的评价结果(高一、高二、高三各占30%、30%、40%),评价结果记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

5、第五步公布(公示)评价结果。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得A等第的学生由各年级组汇总统计,并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将《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或《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寄给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6、第六步申诉或复议。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听取评议过程中的各种反映,及时作出解释,做好疏导工作,给异议者圆满答复。学校综合评价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有异议学生及家长的说服教育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六、关于成长记录袋的说明

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应全面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生活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学生成长记录袋中的材料应包括必备材料和个性化材料两部分。

其中必备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个人档案一份;

2、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六份;

3、学生学分审定及综合素质评价表和成绩报告单;

4、研究性学习材料(含课题申报表及结题报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社区服务记载表。个性化材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各类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证书,学生会优秀委员证书,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其他各类活动中的获奖证书等);

2、各类优秀习作(优秀作文,书法、绘画、摄影作品等);

3、各种活动过程中的有意义有价值的照片;

4、能有效证明自己特长的证书;

5、来自家长的信息,等等。

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原则,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不能弄虚作假。要有教师、同学、家长的开放性参与,尽可能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

为充分发挥成长记录袋在学生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激励功能,同时加强对成长记录袋使用过程的管理,学校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学生成长记录袋展示或展评。

七、其他

1、深入宣传,形成共识。

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主任会、学生大会、家长会、学校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使各类人员都能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性、严肃性,明晓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内容、形式、时间、方法及注意事项,统一评价尺度,步调一致,达成共识。

2、做好技术保障工作。

综合素质评价对操作方法、数据统计和资料积累等的要求都很高。要充分运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使评价工作在操作方面简便、经济、适用、科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完成信息输入和输出。

 

2017年6月15日 11:20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