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柏庐高级中学教坛新秀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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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1日

一、评选目的

为鼓励青年教师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塑造青年教师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发挥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为市级以上教坛新秀评比推荐、选拔人才,搭建舞台,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二、评选范围

工作2年(含)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的我校教师均可参评。

三、评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实践能力强,教学素养好,教育教学成绩比较显著。

3、具体要求:

(1)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积极投身于课堂教学改革和实践,善于优化教学过程,勇于探索教学方法的创新,课堂教学注重学生发展,教学业务水平得到同行认可。近两年来,开设校级公开课2节(含)以上,或开设县市级及以上公开课至少1节。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两年中,至少有一篇与学科对口的论文或案例获得校级论文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县市级论文评比三等奖以上,或在县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研究。

(3)所教学科的教学质量比较高,学生学业负担比较轻。能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近两学年中,所教学科的学生成绩合格率与优秀率在学校同年级中居中上游水平;所带学生在校、或县市及以上竞赛中成绩突出。学生评价较好。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级教坛新秀评比领导小组,负责评比办法的制订、修改和对评比结果的审定。名单如下:

组 长:分管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

成 员:学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评审组,由教科室和教务处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各教研组长和部分资深教师担任。

五、评选办法

1、评选活动原则上为两学年举行一次,逢双学年进行。

2、申报人根据评选条件,填写报名表。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均须参加(已获得县市级以上优青或教坛新秀的教师可不参加)。

3、评选活动分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发表与获奖)鉴定、理论考试、说课、上课四个阶段。实行淘汰制。

4、根据评选结果,由评审小组提出意见,领导小组集体审定评比结果。初定结果确定后,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授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励。评比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参评县市级教坛新秀和青年优秀教师的必备条件。

六、材料准备

1、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等,其中论文发表需原件);

2、其他能够证明实绩(公开课证明等)和荣誉证件的复印件。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并在试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校教坛新秀评比领导小组。

八、附表

附1:《昆山柏庐高级中学教坛新秀评比报名表》

附2:《昆山柏庐高级中学教坛新秀评比细则》

昆山柏庐高级中学教坛新秀评比细则

教坛新秀评比分材料审定、理论考试、说课和上课四轮进行。实行淘汰制。

一、材料审定:

根据参赛教师提供的材料审定,淘汰20%。

1.综合(专业)奖项:

本项累计综合奖项得分和专业奖项得分。

综合奖项指参赛教师所获得的各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优秀团员(团干部)等荣誉称号,分级评分。校级10-20分,县市级20-40分,市级40-60分,省级60-80分。

专业奖项指参赛教师参加各级教研室、教科室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基本功大赛、解题竞赛、优质课评比等获得的奖项,分级评分。校级5-10分,县市级10-20分,市级20-40分,省级40-60分。

2.公开课情况:

依据公开课证明材料,按开课级别评分。校级5-10分,县市级10-20分,市级20-40分,省级40-60分。

3.论文或案例情况:

按论文(或案例)篇目逐一评分,累计计算。一般刊物发表的每篇30分,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50分;获奖论文按获奖级别等次评分,校级5-10分,县市级10-20分,市级20-30分,省级30-40分,国家级40-50分。

4.课题研究情况:

分参与和主持两类,参与研究的课题按课题级别评分,主持研究的课题按课题实际级别提高一级评分。校级5-10分,县市级10-20分,市级20-30分,省级30-40分。

5.担任班主任情况:

指学校文件正式聘任的,临时安排的不计分。任1-2年10分,3-4年30分,5-8年50分。未担任过班主任此项不得分。

6.近两年学科教学成绩

按任教班级考试均分在全年级中排名分A(前10%)、B(前20%)、C(前30%)、D(前50%)。A类50分,B类40分,C类30分,D类20分。此项材料依据参赛教师提供的学校期中、期末成绩统计表,对照评分,不提供材料的计10分。

7.指导获奖或学生作品发表:

本项累计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得分和指导学生作品发表得分。

指导获奖指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同一竞赛多人次获奖,按最高奖次一人计算。校级5-10分,县市级10-20分,市级20-30分,省级30-40分。

指导学生作品发表指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每有一人次评5分。

二、理论考试

由校教坛新秀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淘汰20%。

三、说课

校教坛新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赛教师集中统一说课(原则上同一学科教师说课内容相同,具体内容由评审小组提前1-2天通知),根据说课评分淘汰20%。具体要求参见说课评分细则。

四、上课

由校教坛新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赛教师集中上课(原则上在高一年级),评审小组对照优质课评比标准评分,淘汰20%,提出校教坛新坛侯选人名单报校教坛新秀领导小组。

校教坛新秀领导小组综合四轮比赛的成绩,确定校教坛新秀人选。

 

2017年6月21日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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