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学生会工作制度
(一) 学生会隶属校团委,由各班班委、班级骨干、积极分子组成。学生会是在校领导的帮助下,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的学生组织。
(二) 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队伍建设,提高自身形象和工作能力。规范各项工作,以便有效的开展各项活动,使学生会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定此规定!
(三) 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大会纪律
1. 开会时应提前5分钟到会,主持会议的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2. 开会时,证件一律佩戴左胸前,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不佩戴证件者一律不准入会。
3. 开会期间,不准玩手机、听mp3等与大会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五) 执勤纪录
1. 无论课间操还是两寝执勤时不得嬉笑打闹,做一些与执勤无关的事。
2. 在两操检查时,应及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听从组长安排分工。
3. 执勤人员必须带证件、笔和笔记本,执勤时不得迟到、早退,应按时交接不得乱参与执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 行为举止
1. 注意学生会及个人形象,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不得违反校规、校纪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开除学生会并扣该班级两划分3到5分。
2. 学生会成员衣着端正,不口吐脏话,不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男女生不得佩戴首饰,不留时髦发型。
4. 男女之间应正常友好的交往,不得谈恋爱,一经发现开除学生会并交学校处理。
5. 学生会干部代表着学生会的形象,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做有损学生会声誉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严肃处理。
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十日
2019年11月17日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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