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昆山市教育督导与质量监测中心
昆督〔2020〕3 号
关于转发苏教督委办
《关于做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
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邵文露 电话:18068069787
昆山市教育督导与质量监测中心
2020年9月9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苏教督委办函〔2020〕8号
关于做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
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0〕15 号)要求,定于9月在全省范围内分批次开展13个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将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年度教育履职考评项目得分。在上年度苏州市政府教育履职考评中,苏州社会综合满意度调查结果达到86.62%并获加分。为再接再厉做好本年度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至9月25日。
二、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具体实施
1.问卷发放。可直接点击链接答题,也可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答题。请将苏州市二维码和链接(见附件)放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等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由被调查者扫码或链接进入问卷。
2.问卷分配。填答人扫描二维码或链接后,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3.问卷和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1.迅速组织发布。各县(市、区)收到通知后,要尽快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
2.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让社会各界知晓并积极参与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确保参与满意度调查人员的数量,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发展。调查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履职情况考评。公告内容要保留到9月30日。
3.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4.确定专人负责。请各县(市、区)确定1名联系人,重点做好辖区内中小学满意度调查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附件:江苏省设区市教育满意度调查二维码及网络链接
(苏州市)
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附件
江苏省设区市教育满意度调查二维码
及网络链接(苏州市)
https://jydd.jse.edu.cn/h5/satisfaction?questionnaireYear=2020&cityId=32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