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绩效方案讨论稿(2020年)
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山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昆教[2009]152号)及昆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补充意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和劳动分配制度,不断激励教职员工爱岗敬业,努力实现“多劳多得,责重多得,优绩优酬”,以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根据我校实际,对202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共分师德师风奖、安全工作奖、工作量补贴奖、班主任考核奖、学科质量奖、教科研成果奖、教技奖、各类津贴、其它奖等九个奖项。上述奖项经考核发放后,结余金额全校教师平均发放。
(一)师德师风考核奖(第1条由教务处考核,第2条、第3条由校党政办公室考核)
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各级各类师德师风要求、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根据《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师德师风规范》《教师六认真工作考核方案》等学校管理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并按每人每学期1200元标准发放考核奖。后勤、教辅人员师德师风奖在其包干总额中列支。
1、由教务处制订学校教师六认真工作条例及考核方案,每学期根据“六认真”考核结果按一、二、三等奖计奖。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后扣除全额师德师风奖。
(1)严重违规违纪(如散布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酒后驾车、参与赌博、道德品质败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
(3)利用教师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如推销教辅资料、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等);
(4)恶意旷工。
3、教职工因病、事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审批后,请假者到校办备案,并通报各相关处室安排好工作,返校当日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1)2019年1月1日起教职员工病事假绩效奖考核与发放按昆山市教育局文件新规定执行;
教师因病因私事请假影响课务的,同时扣除相应的工作量奖。教师课务或调或补足的,不扣发工作量奖;
(2)严格请假和进出校门登记手续,教职工离岗、迟到、早退的,每4次按一天事假处理,按月结算;(接送小孩等特殊情况另行考虑)。正常病事假,病假一天扣20元,事假一天扣50元;
(3)教职工离校,事先不请假,事后不补假(返校当日),则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或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师德师风奖及相应的工作量奖,并视其情节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集体会议、升旗仪式等活动,每次扣50元。因私事不参加上述活动,每次扣10元,因病不参加上述活动,每次扣5元;此条不与(2)重复计算;
(二)安全工作考核﹙由安保处负责核算,每学期500元﹚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安全工作无小事,为了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局面,强化全校教职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1、考核原则
突出预防,消除隐患;重视过程,讲究实效;尊重事实,落实责任;全员参与,客观公正。
2、考核要求
按照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进行考核,考核时段为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和9月1日到12月31日。经费严格按照比例从绩效考核奖金中列支。每个月进行严格考核。各年级、各班级、各部门、各科室、各区域如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无论责任大小,一律按照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对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等扣除安全工作考核总分,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其他责任事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量补贴(工作时间工作量补贴总额不超过考核基数50%,若测算突破50%,则金额同比例下降)
常规工作考核以分值统计,其它工作考核按实际补贴统计。
1、教师岗位工作量考核
(1)课时工作量考核(由教务处考核)
按教师实际课务量和教案数进行核算。
教案数按0.6分/教案计算(教案数以课表为依据,结合“六认真”检查)
各学科1课时按如下办法计算分值。
|
语数英 物化生 政史地 |
必测学科 |
其他学科 |
||
物化生 政史地 |
信息 技术 |
体育 |
|||
高一 |
1.3
|
|
1 |
|
1 |
高二 |
1.1 |
1.1 |
|
1 |
|
高三 |
|
|
1.1 |
1 |
(备注:2020年上半年,高三年级执行旧高考方案,教案数按0.6分/教案计算,语数外学科课时乘1.3系数,物化生政史地课时乘1.2系数)
如因学校师资配备不均衡原因造成周课时数不足6课时则按6课时核算,高三选
测学科由于学校安排周课时数不足4课时的按4课时核算,上述教案数如实核算。
(2)非课时工作量考核(工作时间由教务处考核,非工作时间由年级组考核)
①根据教务处安排,准时参加集体备课活动,上班时间活动的加0.5分/次,非上班时间活动的加1分/次;
②任课教师早自习20元/次计算;
③体育任课教师课间操按1.5分/周计算,体育活动课按0.5分/次计算;
④学校组织安排的体育运动队、篮球队及艺术队训练,每次至少40分钟,计1分/次。周末及寒暑假训练每次至少2小时,周末及寒暑假训练费用在延时津贴核算。
2、其它工作量核算(第1、2、5、6、7条由教务处核算,第3、4条由年级组核算)
(1)代课补贴:满工作量代课1.2分/节,不满工作量代课按1分/节核算;
代课课时计算:文化课:同轨代课按系数仅计算课时,非同轨代课课时和教案同时计算;非文化课:按课时计算。
(2)教务处安排的统一测试命题工作每次补贴100元,昆山市级以上对外公开教学每次补贴100元。教务处安排的其它工作酌量给予补贴;
(3)各年级安排的教师晚自修值班补贴整个晚自习50元/次;
(4)由年级组安排的辅导课,非上班时间的计50元/节,上班时间的计20元/节。寒暑假补课补贴按教育局规定另行计算。延时值班补贴按照教育局文件规定统一标准执行。年级组安排的其它工作各年级统一参照上述标准按量核算,教师不到位的不予核算;
(5) 考务工作:周末考试监考:25元/40分钟(自修辅导等同于监考);工作日
监考: 80分钟=1课时(自修辅导等同于监考);考前晚自修辅导:50元/人次
(6)送考(主要包括高考和合格性考试,人员名单以考试方案为准)
工作日:4课时/天; 休息日:100元/天(50元/半天)
(7)班会课:按照1课时计算(教案不计算)
(8)学校临时安排的突击性工作由相关处室给予核算并报分管校长审核;
(9)上述以外的工作量,经认定后根据有关规定发放。
(四)班主任考核奖(由德育处负责核算)
班主任平均每人每月600元。具体考核细则按“昆山柏庐高级中学2020年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五)学科质量奖(由教务处负责考核)
学科质量奖以教研室统计的每学期期末考试的语数英各学科均分、新高考选测均分和必测学科的合格率为依据,每学期核算一次。高三年级第二学期的质量奖另行制定奖励方案。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基准数为该届学生入学时中考语数外单科成绩在全市排名,达到基准数每学期奖1500元/人。低于基准数一个位次奖励2000元/人,低于基准数两个位次,奖励3000元/人。低于基准数三个以上位次,由校长室讨论增加奖励。
说明:a.任教一个班周课时达8课时及以上,所获奖励乘1.2系数。任教二个班的教师按上述奖励乘1.3系数计算;
b.分科后则按文科和理科分别进行考核奖励,如因分班造成的生源因素未获奖的
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酌情补贴;
c.以上奖项按最高核算,不重复计奖。
(2)其它统考学科
高一年级各学科基准数为该届学生入学时中考该单科成绩在全市排名,达到基准数每学期奖1500元/人。低于基准数一个或一个位次以上奖励1800元/人。
高二、高三年级选测学科基准数以该届学生分班后单科成绩在全市排名为基准,达到基准数每学期奖1500元/人。低于基准数一个或一个位次以上奖励1800元/人。在统考中成绩非常优秀的由校长室讨论增加奖励。
说明:
a.高一物理化学任教三个班及以上、政史地生任教五个班及以上的教师,则将上
述所获奖励乘1.2系数;
高二选测学科教师任教二个班(第一学期包括兼任的必测学科班级)的(周课时
8课时及以上)将获奖励乘1.2系数(以实际课时为准),任教三个班及以上的教师(周课时达12课时及以上),将上述所获奖励乘1.3系数。
高三选测学科任教二个班的教师,将上述所获奖励乘1.2系数。
b. 高二年级第一学期必测学科根据必测学科合格率考核。合格率100%奖励800元/人,98%—100%奖励400元/人。由于后期课务负担加重,新加入的老师按照奖励标准减半计算。
c.在第一学期后期任高二必测学科的高一、三教师,原高一教师工作重点转到高二的按高二标准考核;其它教师若其任教的高二必测学科合格率100%另奖400元/人,
98%—100%奖励200元/人。
由于必测成绩绩效考核时尚未出台,绩效发放先按98%合格预发,若成绩出来与预发有出入,则在下一年度绩效考核中补足。
(3)非统考学科
积极组织参加市级或学校的各项比赛及活动,所带训练团队在比赛或表演中获奖,表现优秀者每学期奖1200元/人。
(4)文化课质量奖不低于非统考科目(每学期奖1200元/人)
﹙六﹚教科研考核奖(由教科处负责考核)
一、奖励发放时间及考核对象
1.考核时间:
2020年进入我校的老师(新入职及招聘的骨干教师),考核时间为2020年 8-12月。其他人员为2020年全年。
2.本方案的考核对象是在职在岗的教师。
3.取得的成果为在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工作期间所获得的。
所见成果署名为: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
4.一学期一统计,一年一考核。
5. 教师获奖认定:
(1)个人获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效。
(2)指导学生获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需要有指导教师的姓名。
说明:
(1)没有获奖证书原件的不统计,只有发文的等证书出来后再补登记成果。
(2)教师个人本年度获得的所有教科研奖以每年1500元封顶计算。如确实个人有突出贡献,造成非常广泛的好评,比如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教师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比赛获省级一等奖等,经校长室讨论可增加,但若上级部门对此部分由专门计奖,则以最高奖金论,不重复计奖。团队获奖不受此金额束缚,计奖同样不重复。
二、奖励发放种类
(一)基础考核
1.撰写教学反思
在职教师每学期完成一篇不少于 2000 字的教学反思和教后感。
认真完成的老师,每学期得基本奖 200 元。两学期均完成的老师,得基本奖励 400 元。
2.完成教科处布置的相应工作
对于教科处布置的教学研究任务,能积极参加,并认真完成,每学期得基本奖 100 元。两学期均完成的老师,得基本奖励 200 元。
以上两项基本考核奖为每学期 300 元,每年为 600 元。
(二)科研能力考核
1.论文发表奖:
对在以“CN 开头”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及校刊上发表的文章进行奖励:
级别 |
核心刊物 |
省级刊物 |
苏州市级 |
昆山市级 |
金额 |
3000 元 |
300元 |
150元 |
50元 |
(1)同一篇论文不重复奖励,以发表或获奖的最高级别奖励。
(2)该部分奖金额度以 3000 元封顶。
2.论文评选中获奖:
在江苏省“园丁杯”、“五四杯”、“师陶杯”等教育科研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按以下规定给予奖励:
等次 |
一等奖 |
二等奖 |
金额 |
200元 |
100元 |
说明:
①同一篇文章不重复奖励,按获奖或发表的最高级别奖励。
②获将者需将论文的电子稿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交教科室登记认证。
3.课题研究奖:
所有课题凭结题证书进行奖励。给予课题组的奖励标准如下(由课题
负责人负责分配):
课题级别 |
省级以上 |
苏州市级 |
昆山市级 |
标准 |
5000 元 |
2000 元 |
1000 元 |
4.教师在各级业务竞赛中获奖:
(1)基本功、评优课、苏州市教师素养大赛等教学竞赛:
我校教师本人参加教育(业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获
等级奖的,按下列标准计发奖金。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省级及以上 |
3000 元 |
1000 元 |
800 元 |
苏州市级 |
600 元 |
400 元 |
200 元 |
昆山市级 |
400 元 |
200 元 |
100 元 |
说明:
①参加同一类比赛以最高级别计算。
②本项奖项中包括:教师基本功、评优课、苏州市教师素养大赛、百节优课评比、青年教师比武、校级“柏庐杯”基本功比赛等。
③ “一师一优课”、各类“录像课”获奖的减半计算。
(2)在教育(业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试题命解评比赛、教学设计、
优秀教案、说课、课件制作、实验调演等中获奖: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省级 |
1000 元 |
500元 |
苏州市级 |
200元 |
100 元 |
5.宣传奖:
在媒体上撰写有利于我校事业发展的通讯报道。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苏州市级 |
昆山市级 |
金额 |
1000元 |
800元 |
400元 |
200元 |
6.指导奖:
(1)担任我校青年教师导师,每学期奖励 100 元,不累加。
(2)为我校教师作学术讲座或进行校本培训的,每次 100 元。
7.辅导学生成果奖: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业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经过正规考试而获奖的,按下列标准计发奖金。
奖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省级 |
专项讨论 |
400元 |
300元 |
苏州市级 |
200元(封顶600) |
80元 |
50元 |
昆山市级 |
100元(封顶400) |
50元 |
40元 |
说明:
① 获省级奥林匹克竞赛获奖(五大学科)按具体人数进行奖励,该项奖以500元封顶。(不含省一)
②辅导学生的作品在各级报刊发表的,国家级200元/篇、省级150元 /篇、苏州市级100元/篇、昆山市级50元/篇、校刊级30元/篇。
③辅导学生参加体育、艺术比赛获单项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参
照上表中相应级别的一、二、三等奖计奖。
8.教师个人表彰奖:
级别 |
金额 |
名教师 |
2000 |
苏州市学科带头人 |
1000 |
昆山市学科带头人(学术) |
800 |
昆山市教学能手 |
400 |
昆山市教坛新秀 |
200 |
说明: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奖为被评定当年一次性给奖。若上级部门已发奖金,则学校不重复发奖。
9.校本课程开发奖:
(1) 经学校认定为校本课程,并由教务处安排进课堂给学生上课。对每本校本课程按 1000 元进行奖励给该开发课程的老师团队。(需上交课程纲要,课程实施方案及课程评价)上述材料无法交齐考核的按200元每门奖励。
(2) 按实际上课的节数,考核发放如下:A 级每节教案 50 元;B 级每节教案 40 元;C 级每节教案 30 元。学校可根据学生选修人数适当提高或降低标准。
10.《日知》文学社团队奖:500元/学期。
(三)优秀团队考核
1.被评为昆山市级以上优秀团队的,上级有奖的,学校不再发奖;若上级部门没有发奖,则由学校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
级别 |
按团队人数奖励 |
省级 |
300 元 |
苏州市级 |
200 元 |
昆山市级 |
100 元 |
说明: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须以上级发文、学校同意为准,自行报名不计。
2.所带田径队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田径运动会获团体
奖的,按下列标准计发奖金。团体总分在昆山市排名:
团体总分 |
奖金发至团队 |
第一名 |
5000 元 |
第二名 |
4000 元 |
第三名 |
3000 元 |
第四名 |
2000 元 |
第五名 |
1000 元 |
第六名 |
800 元 |
3.所带艺体队参加由教育、艺术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比赛获团体奖的,按下列标准计发奖金。团体总分在昆山市排名:
团体总分 |
奖金发至团队 |
第一名 |
3000 元 |
第二名 |
2000 元 |
第三名 |
1000 元 |
第四名 |
800 元 |
第五名 |
600 元 |
第六名 |
400 元 |
4.艺体单项奖:在昆山市排名:
总分 |
奖金发至团队 |
第一名 |
400 元 |
第二名 |
300 元 |
第三名 |
200 元 |
第四名 |
100 元 |
说明:上述所有奖项不与教育局及学校有关奖项重复发奖。
(七)教技奖(由教技处考核,300元每学期)
为了全面推进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搞好装备的建、配、管、用,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扩大教育技术应用优秀群体,不断提升我校的教技工作水平,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基础上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考核办法
(一)教技装备的使用和资源信息的上传
教技装备包括教室多媒体设施设备、专用教室使用及广播电视等其它信息化装备使用;资源信息的上传包括教师将教学中使用的课件、教案、习题等教学资源上传至国家资源平台、省级资源平台、智慧云平台、更新学校门户网站等。
1.考核要求:
(1)使用学校教技装备频率,能熟练操作常用教技装备辅助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资源创作能力、整合能力,能及时完成昆山智慧教育云平台相关信息和优质资源的上传,优质资源(含微课开发、一师一优课、课例等)。
(3)符合教育局昆山智慧云平台考核标准的使用要求。
2.考核方式:
考核小组依据各教师上传资料的记录和专用教室管理员的使用记录、昆山智慧云平台统计数据、学校开展教技条线比赛等数据统计测评。如各项达标每学期250分/人,优质资源上传逐项加分,但全年累计不超过600分/人。若相关项目未完成的,酌情根据使用情况扣除相关奖励。
(二)技术能力的培训
教师参加由教技条线组织的昆山市级及以上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根据结业证书课时数奖励。
(三)竞赛活动的奖励
教师参加由教技条线组织的昆山市级及以上竞赛、评比、竞赛辅导等活动,根据柏庐高级中学相关奖励考核办法结算。
(八)各类津贴(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核算)
1、各处室干事工作补贴:每年1000元,由各处室考核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放;根据实际工作量大小由校长室讨论可酌情增减;
2、年级组长工作补贴:每年3000元;
3、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作补贴:正职每年1500元,副职每年1000元;
4、其他兼职人员按实际工作量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给予适当补贴。
说明:第3条中两项兼职的按最高奖金标准的1.2倍计奖。
(九)其它奖(由人事处负责核算)
用于奖励为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教职工,或用于支付上述考核外的一些考核项目。
一、教辅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教辅人员按职员平均奖由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考核;兼课教师按课务适当补贴,教辅人员承担的临时性工作由有关部门报校长室审核后视情况给予补贴。
二、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中层副职及以上行政人员绩效工资考核贯彻执行昆山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考核分行政考核与基本考核两部分。基本考核部分,按照上级规定的教学量,与教师同时参加出勤、工作量、教育质量、教科研成果等各项考核,超过或不足规定工作量部分按实际统计发放或扣除;行政考核部分按《昆山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执行。
三、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后勤人员(主要是校医)实行总额包干,由总务处根据《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负责核算,参考昆山市其余高中按教师平均奖85折计算。
绩效奖考核几点说明
1、教师岗位工作量补贴具体每分金额视上级发放绩效奖数额测算后确定。
2、个别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的人员按教育局有关规定由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
3、产假期间女教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国家有关法规参照学校具体情况执行。
4、以上各奖项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核算,交分管校长审核后公示核实,核定后交校人事处汇总,校长办公会议最后审定并在校内公布,每学年第一学期结束时发放。
5、绩效考核奖金基数按上级规定,教育局如有另行奖励或基数增加,则增加部分按上级精神由教代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分配方案。
6、本方案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2020年绩效考核按此方案执行。
7、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解释权属校长室。
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