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教材教辅征订方案(修正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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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

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管理制度(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市教育局《昆山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严格规范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和使用行为,堵塞工作漏洞,杜绝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特制定此工作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严格规范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行为,确保教辅资料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维护教育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重课业负担的现象、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教材教辅征订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材教辅征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由教务主任任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主任,具体负责教材教辅资料的评议、审核、征订、使用、备案等工作。

1.教材教辅征订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嘉华 王志虎

副组长:刘慧铭 许爱国  丁 川

组 员: 徐 兰 程智雄 周 寅 徐 欣 潘黎颖 何新荣 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班主任

2.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

组 长:徐 兰

组 员: 程智雄 周 寅  徐 欣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三、选取范围

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统一从新华书店渠道征订,确保正版合规。新华书店是教材、教辅资料唯一准入的发行渠道。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结合学情、生情,依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评议目录清单,通过集体备课共同研讨,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实行“一科一辅”制度。

四、征订原则

1.坚持自愿订购原则。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组织学生集体统一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资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或地方购买资料,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坚持“目录内选用原则:学校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教辅推荐目录中择优推荐 1 套教辅材料给学生,不得超量为学生选用或购买,确保所选教材教辅材料的质量和适用性。严禁选用目录外的教材教辅材料,以防止低质量、不规范的教材教辅材料进入校园。

3.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严格落实“一科一辅”要求,按照高中非毕业年级“一科一辅”“一种寒暑假作业”的标准选用教辅材料。毕业年级如确有需要,可再增加一套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任何年级、备课组和个人不得随意扩大省定教辅材料目录,违背“一科一辅”原则。年级、备课组和个人严禁向学生免费发放或推荐并代购教材教辅材料。

4.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严禁任课教师擅自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每个年级同一学科只允许使用一种教辅资料,选用的教材教辅材料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内容科学、准确,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5.坚持“无偿代购原则:学生自愿购买且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且需选择有资质的发行单位。

五、征订流程

1.遴选和申报。学科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教辅材料质量共同确定教辅材料征订,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教辅推荐目录中择优选定教辅材料,然后向学校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申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申单上签名确认,完成本学科教辅资料的初选

2.评议和审核。学校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将各年级学科备课组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教辅推荐目录中选定的教辅材料,上报学校教材教辅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教辅材料予以删除,备课组进行更换,再次提交审核。

3.公示和代购。学校教材教辅管理领导小组公示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教辅推荐目录”,同时将审核通过的教辅资料征订清单下发告家长书《教材教辅材料委托订购单,家长和学生在委托订购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教材教辅管理领导小组公示学生家长确认后的《教材教辅材料委托订购单》,做好教材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工作。公示无异议后,由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委托新华书店统一代购和配送。

4.验收和备案。教材教辅到货后学校教材教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学校教材教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材教辅资料的接收分发工作、代收费公示,并建立健全教材、教辅接收与分发台账、教辅选用与代收费情况公示。班主任协助学校教材教辅管理领导小组做好分发工作,协调做好教材、教辅材料的退换工作。

六、监督管理

1.在教辅材料推荐征订工作中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订购原则,学校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资料。教辅材料严格按照“省市统一目录,市监督管理,学生自愿选购”和“一科一辅”的原则选购。

2.严禁任何年级、备课组和教师个人擅自联系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资料,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推荐使用省市指定目录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征订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代购、使用的规范、有序。

3.严禁教师个人、备课组长与书商私下接洽,收取各种名目的“劳务费、介绍费、咨询费”,违犯规定者,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以及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个人,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教务处每学期开展一次教辅资料使用效果问卷调查,督促各科确实发挥好教辅资料作用,每学期末对教辅材料征订及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对内容陈旧、效果不佳的教辅应及时进行调整。

5.建立健全教材、教辅资料“阳光征订”四项公开制度,教辅材料目录公示制度、教辅资料价格公开制度、教辅自愿购买签字制度、教辅资料使用反馈制度;完善举报平台,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使用情况接受广大学生、家长的监督

七、举报监督

苏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512-65224024,举报邮箱: szsjyjjjc@jiyj.suzhou.gov.cn。

昆山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512-57553129,0512-57516860,举报邮箱:ksjyjc@163.com。

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举报电话:0512--36921000

 

 

 

 

 

 

 

 

 

 

 

 

 

 

 

 

 

2025年9月9日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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